量
黑格尔(存在论,第二个主要范畴)
量是存在论的第二个主要范畴(在质之后,在度之前)。它是规定性对之已经变得漠不相干的存在。在质那里,“是什么”处于前景(玫瑰是红的,不是蓝的);量则追问“多少”(多大、多重、多少个)。关键在于:量的规定可以改变,而事情并不失去其同一性——一张桌子无论1米长还是2米长都仍是桌子。量的这种“漠不相干性”是其定义性属性——同时也是量论真正推导出来的东西:**可数学化**。人们可以不顾一个事物的性状而只考察其大小,这不是出发点,而是质之逻辑的结果。另一面是数学的释义开放:因为量无视“什么”,同一个方程既可以描述一个摆,也可以描述一个电路。这就是数学自然科学的威力和界限的原因——它把握的东西是通过无视“什么”而把握的。纯粹的量有双重结构:它同时是连续的(流动的、可无限分割的)和间断的(由可数的单位组成)。这一张力体现在数学的连续统问题中。作为被规定的量,它成为定量(一个特定的大小),定量分化为广延的大小(可分、可加,如长度、质量)和内包的大小(不可分、作为程度,如温度、密度)。在量的关系中,量关涉自身(在幂关系中),由此它返回到质并过渡到度。
来源
量(拉丁语 “quantitas”,希腊语 “posón”)自亚里士多德以来就是哲学的基本范畴。亚里士多德区分了间断的量(数)和连续的量(线、时间)。中世纪哲学讨论了 intensitas et remissio qualitatum(质的强度与消退)。笛卡尔的解析几何使一切都可以量化。康德把量作为范畴(单一性、多数性、全体性)来处理,但仍是静态的。黑格尔使其动态化:量从质发展出来(当“什么”穷尽时,“多少”就凸显出来),经历自己的诸形式(连续—间断,广延—内包,关系),并转化为度。对量的数学处理(算术、分析学)在黑格尔看来是运用了的逻辑思维,不是单纯形式的演算。
黑格尔处
《哲学科学百科全书》第99—106节;《逻辑学》第1卷,存在论,量
交叉引用
质 · 度 · 定量 · 连续性 · 间断性 · 广延的量 · 内包 · Verhältnis · Seinslogik · 漠不相干性
Im buch
第2章